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能否仲裁分公司?

我在一家分公司工作,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但不知道能不能把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我不太清楚分公司在法律上的地位,也不确定它有没有独立承担仲裁结果的能力,所以想问问劳动仲裁能仲裁分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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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能否仲裁分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在法律上具备一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如果分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在劳动仲裁中是可以作为适格的被申请人的。因为它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资格和一定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分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等,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就可以将分公司列为劳动仲裁的对象。 然而,如果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且没有得到总公司的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仲裁中,通常应以总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因为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行为的后果应由总公司承担。但即使分公司没有相关证照,如果总公司委托分公司进行劳动相关事务,分公司也可以在委托范围内参与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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