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可以告对方敲诈勒索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高利贷,对方不仅利息高得离谱,还一直用各种手段威胁我还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以敲诈勒索的罪名去告他们?我不太清楚高利贷和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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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高利贷是否可以告对方敲诈勒索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高利贷和敲诈勒索的概念。 高利贷指的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利率超过了这个法定标准,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而敲诈勒索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判断高利贷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关键在于放贷人是否使用了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来逼迫借款人偿还高额利息或本金。如果放贷人仅仅是主张高额利息,并没有使用非法手段,一般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但要是放贷人采用了暴力、威胁人身安全、泄露隐私等非法手段,迫使借款人交出财物,那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例如,放贷人威胁借款人如果不还钱就伤害其家人,或者到借款人的工作单位闹事,导致借款人迫于压力支付了远超合法利息的钱财,这种情况下就可能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所以,对于高利贷是否能告敲诈勒索,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如果遭遇了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的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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