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嫌疑人是否可以是单位?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公司财务上有点问题,我担心会不会涉及逃税。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逃税罪的嫌疑人只能是个人,还是单位也能成为逃税罪的嫌疑人呢?我就想弄清楚这个,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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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嫌疑人可以是单位。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得了解什么是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方法少交税或者不交税,达到一定金额标准就构成犯罪了。 对于单位是否能成为逃税罪的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的第二百零一条就是关于逃税罪的规定。这表明单位是可以构成逃税罪的犯罪主体的。 在实际情况中,单位实施逃税行为通常是为了单位的整体利益。比如公司通过做假账、隐瞒收入等方式少缴纳税款。当单位构成逃税罪时,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这是对单位这个整体的惩罚。同时,还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逃税罪的规定进行处罚。这些人员可能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他们在逃税行为中起到了主要的推动或者执行作用。 所以,逃税罪的嫌疑人不仅可以是个人,单位同样可以成为逃税罪的嫌疑人。单位一旦实施了符合逃税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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