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能否鉴定为工伤?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想申请工伤鉴定,但是不确定像我这样的临时工能不能去做工伤鉴定。也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临时工工伤鉴定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临时工能鉴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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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是可以鉴定为工伤的。在法律层面,临时工与正式工一样,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也就是说,临时工只要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情形,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即便临时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按照正常的工伤鉴定流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伤残等级等,从而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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