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公司说我是临时工,不能认定工伤。我想问问,临时工到底能不能认定工伤啊?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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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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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临时工”这个概念。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这一特定称谓,通常所说的临时工,指的是那些短期、临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不管工作时间长短,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只要临时工符合上述规定中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另外,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所以,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要因为自己所谓“临时工”的身份而认为不能认定工伤。一旦发生可能属于工伤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也可以自己或通过近亲属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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