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东不给办暂住证能解除合同吗?

我租了房子,按照规定想去办暂住证,可房东就是不愿意配合办理。我现在担心一直办不下来会影响我的生活和工作,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解除租房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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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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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东不给办暂住证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合同解除在法律上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约定解除,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商量好,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一方或者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从约定解除的角度来看,如果在您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里,明确写了房东有义务协助您办理暂住证,并且还约定了如果房东不履行这个义务,您有权解除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因为房东不给您办暂住证,您就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来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里面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办事。 再看法定解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般来说,房东协助办理暂住证可能并不属于租房合同的主要义务内容。所以,单纯因为房东不给办暂住证,通常很难直接依据法定解除的规定来解除合同。不过,如果因为房东不配合办暂住证,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使得您签订租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比如您是因为工作需要办理暂住证才能在附近正常上班,而办不了证影响了您的工作,进而无法继续在这个房子居住,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以“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来解除合同。 总之,房东不给办暂住证是否能解除合同,要先看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看是否达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也就是是否因为房东的这个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遇到这种问题时,建议您先和房东友好沟通,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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