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签字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探讨本人不签字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本人不签字,就意味着没有达成一致,劳动合同不能通过协商解除的方式终止。例如,公司和员工说要协商解除合同,给员工一份解除协议,员工不签字,那就说明双方没谈拢,合同还不能解除。 其次,法定解除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对方签字同意。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经常无故旷工,公司就可以依据这条规定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即使员工不签字,解除也是有效的。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即使劳动者不签字,也能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要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是否签字同意,到时间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 综上所述,本人不签字时,劳动合同能否解除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协商解除,本人不签字则不能解除;但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即使对方不签字,也能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