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人犯积极赔偿能否减轻罪行?


在法律中,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当涉及到盗窃罪人犯积极赔偿能否减轻罪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的一种悔罪表现。从法律意义上讲,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认识、有悔改的意愿,并通过实际行动表现出来。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就是一种典型的悔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其中,犯罪后的表现也是法官量刑时会考虑的情节之一。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这一规定为积极赔偿在量刑上的作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从司法实践来看,盗窃罪人犯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往往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缓解受害人的痛苦和不满情绪,也体现了犯罪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悔悟。这种行为有助于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降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法官在量刑时通常会将积极赔偿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积极赔偿并不必然导致减轻罪行。是否减轻罪行以及减轻的幅度,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犯罪的严重程度,如果盗窃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即使犯罪人积极赔偿,减轻刑罚的幅度也可能相对有限。此外,还要看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其他情节。 综上所述,盗窃罪人犯积极赔偿一般情况下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有可能减轻罪行的。但具体到每个案件,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