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侵权构成刑事案件后是否可以和解?

我家开了个小公司,之前在商标使用上可能没注意,被认定商标侵权构成刑事案件了。现在对方找上门来,说想和解,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行不行,想了解下商标侵权构成刑事案件到底能不能和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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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侵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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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构成刑事案件后,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和解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标侵权和刑事案件和解的概念。商标侵权,通俗来讲,就是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损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刑事案件和解,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达成和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商标侵权构成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 对于商标侵权构成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上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和解条件,那么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在和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数额、赔偿方式、赔礼道歉等事项进行协商。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也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完全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和解只是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从宽处理的情节。而且,如果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严重,即使双方和解,司法机关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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