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接受私了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可以接受私了的,但要分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交通事故私了。简单来说,私了就是事故双方当事人不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事宜。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繁琐的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在一些特定的轻微交通事故中,是允许私了的。比如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私了。根据上述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在这些情况下,如果选择私了,可能会导致责任无法明确认定,后续出现纠纷难以解决,还可能因为未及时报警而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即使是可以私了的情况,也建议当事人签订书面的私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信息、事故经过、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内容。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一方反悔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交通事故能否接受私了,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在私了过程中,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