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两条罪能否判缓刑?
我因涉及两件事被认定犯了两条罪,现在案子要判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犯两条罪的情况还能不能争取缓刑。我也挺后悔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到底有没有机会判缓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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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犯两条罪能否判缓刑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缓刑的基本概念。缓刑呢,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适用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又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那么犯两条罪的情况,也就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当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符合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上述缓刑适用的四个条件,理论上是可以适用缓刑的。但如果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期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或者犯罪分子是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就不能适用缓刑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适用缓刑。所以,犯两条罪并不绝对不能判缓刑,关键要看具体的犯罪情况和是否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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