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有两个人名可以互相买卖吗?
我和朋友一起买了套房子,不动产权证上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买下他那份产权,或者他想买下我这份,不知道在法律上我们能不能互相买卖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动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这两人是可以互相买卖房产份额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意味着这两人对该不动产共同享有权利。这里的共同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即两人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对房产享有所有权,比如一人占60%,另一人占40%;另一种是共同共有,通常是在没有明确份额约定的情况下,两人平等地享有整个房产的权益。 对于按份共有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中一人想将自己的份额卖给对方,是完全可以的,但要通知对方,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而对于共同共有的情况,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也可以进行分割转让。《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当两人达成买卖合意,并且符合相关分割条件时,就可以实现互相买卖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两人互相买卖不动产份额,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买卖的份额、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然后,双方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只有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买卖行为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新的产权人才能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权证上有两个人名时,两人是可以互相买卖房产份额的,但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