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俩人结婚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我和对象办了婚礼,但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我们感情不和,想分开。不知道没结婚证能不能办离婚,该怎么处理我们这种情况,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有其他手续要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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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 #同居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在法律意义上,结婚是以领取结婚证为标志的。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那就不能称之为法律意义上的结婚,自然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但是,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分开,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于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如果双方要分开,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这种情况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以自行解除。也就是说,双方不想继续共同生活了,直接分开就行。不过,在分开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对于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来进行处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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