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否允许在当期扣除?

我公司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出现了待处理财产损益的情况。现在不清楚这笔待处理财产损益能不能在当期进行扣除,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的税务和财务状况。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待处理财产损益到底可不可以在当期扣除呢?
展开 view-more
  • #财产损益
  • #当期扣除
  • #企业所得税
  • #损失扣除
  • #税务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在会计核算里,它是一个过渡性的科目,用于归集和处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税务角度来看,待处理财产损益能否在当期扣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所提到的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不过,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对于待处理财产损益,要确认损失是否实际发生,并且符合规定的扣除条件。企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对应的待处理财产损益所形成的损失才可以在当期进行扣除。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是不允许在当期扣除的。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在处理待处理财产损益的扣除问题时,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