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不显示房产信息能过户吗?如果不能该怎么办?

我打算把名下一套房子过户给别人,去办理手续时发现不动产登记里不显示这套房子的信息。我很担心过不了户,想知道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过户?要是不能过户的话,我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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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
  • #不动产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不动产不显示房产信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过户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而不动产登记是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和相关信息的重要依据。在办理过户时,相关部门需要依据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来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果不显示房产信息,这些必要的核实工作就无法进行,所以通常不能顺利完成过户。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这里的申请是基于有明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基础之上。同时,第十六条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若不显示房产信息,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难以确认,也就不符合过户申请的条件。 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按以下办法解决。第一,要先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不显示房产信息的原因。有可能是登记系统出现错误,数据未录入或者录入错误。比如在房产初始登记时,工作人员可能因为疏忽导致信息遗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也说明登记机构有义务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如果是系统错误,可要求登记机构进行更正。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如果登记事项存在错误,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像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等,来证明房屋的权属情况,帮助登记机构完成更正。 要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比如早期的房产建设手续不完善等导致没有相关信息登记,就需要补齐手续。可能要到规划、建设等部门补办相关的审批文件和证明材料,使房产符合登记和过户的要求。在补齐手续后,再重新申请不动产登记,待信息完整准确显示后,就可以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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