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商标对方不报案能定性侵权吗?
我不小心用了别人的商标,现在很担心会有法律问题。但对方目前还没报案,我就想知道,就算对方不报案,这种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在法律上能不能被定性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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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使用他人商标即使对方不报案,也是有可能被定性为商标侵权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的认定并不完全依赖于商标权人是否报案。除了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使用他人商标的违法行为,即使商标权人没有报案,也可以主动进行调查处理。一旦经过调查,认定该使用行为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就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性和处罚。比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等。所以,使用他人商标即使对方不报案,也存在被法律定性为侵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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