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案受害人谅解被告人后还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我是一起盗窃案的受害人,考虑到一些情况,我已经谅解了被告人。但我遭受的财产损失还没得到赔偿,我想知道,在我已经谅解他的情况下,还能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我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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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盗窃案中,即使受害人谅解了被告人,依然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是已经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自己的物质损失。这就好比在一场盗窃案里,小偷偷了你的东西,给你造成了财产损失,你就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来让小偷赔偿你的损失。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只要是因为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受害人就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受是否谅解被告人这一因素的影响。 受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通常是在量刑环节会起到一定作用。比如法官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会考虑受害人的谅解情节,可能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但这并不影响受害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要求赔偿的权利。所以,即便你已经谅解了盗窃案的被告人,你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争取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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