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村干部是否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

我想知道村干部在工作中如果滥用权力,会不会构成滥用职权罪呢?我家这边有个村干部,在一些项目分配上明显偏袒自己人,给集体利益造成了损失,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能不能用滥用职权罪来判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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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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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村干部是否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首先要了解滥用职权罪的相关概念和构成要件。滥用职权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村干部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呢?一般情况下,村干部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主要是指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他们是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管理工作。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也就是说,当村干部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上述行政管理工作时,其身份就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条件。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村干部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例如,在救灾款物管理过程中,村干部故意不按照规定发放,将救灾款物挪作他用或者私自截留,导致受灾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但如果村干部是在处理本村的自治事务,如组织村民开展文化活动、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等,这些不属于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范畴,即便存在一些不当行为,也不能以滥用职权罪来定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村干部的行为给村民或者集体造成了损失,村民可以通过村民自治的相关程序,如召开村民会议等,对其进行监督和处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村干部在特定情况下,即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村干部的行为性质和身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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