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如何计算?

前阵子我遭遇了交通事故,人受伤了,一段时间没办法工作。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误工费和营养费具体该怎么算。我平时工作收入还算稳定,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两项赔偿是依据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希望能了解得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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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首先是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然后是收入状况的确定: 1. 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您在单位上班,每月工资 5000 元,因交通事故请假 2 个月,单位扣发了这两个月工资共 10000 元,那么误工费就是 10000 元。但这里要注意,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且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2. 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一个自由职业者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每月 4000 元,误工 3 个月,那误工费就是 4000×3 = 12000 元 。 营养费: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受害人恢复健康而需要额外补充营养所支出的费用。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统一的具体计算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比如医生建议加强营养,结合伤残等级,法院可能酌情判定每天营养费 30 - 50 元等,再乘以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如果伤情较轻,可能营养费就少一些;伤情严重,需要长期补充营养,营养费相应就会多一些。 相关概念: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 无固定收入: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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