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可以去探视吗?


当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是否可以去探视需要根据拘留的类型来确定。拘留主要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不同类型的拘留对于探视的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这意味着在行政拘留期间,家属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探视的,通常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会见。 其次是司法拘留。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法律并没有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通常由各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法院会允许家属进行探视,但也会制定相应的探视程序和要求,比如提前预约、提供相关证明等。 最后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阶段,除了辩护律师,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所以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 综上所述,收到拘留通知书后能否探视需要先确定拘留的类型,再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办理。如果对具体的探视事宜不清楚,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或者相关的监管场所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