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认,我方可以去交管部门看录像吗?
我和别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不认可责任认定。我想弄清楚事实,就想看看交管部门那里的监控录像,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去看啊,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对方不认责,当事人通常是可以去交管部门查看相关录像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这里面的证据材料就包含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等。这一规定赋予了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一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具体操作时,当事人需要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说明申请查看录像的原因和目的等。交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规定,会安排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查看录像。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部分,可能不会完全公开给当事人查看。而且,查看录像需要遵循交管部门的相关流程和规定,不能随意复制或者传播录像内容,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当对方不认责时,你是有权利去申请查看交管部门的录像的,但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