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丈夫支付赡养费?
我和丈夫打算诉讼离婚,我在婚姻期间主要负责照顾家庭,没有稳定收入。离婚后生活可能会比较困难,我想知道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我作为妻子能不能要求丈夫支付赡养费来保障我的生活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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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概念里,“赡养费”一般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生活费用,而夫妻之间在离婚时涉及的是扶养费或者经济帮助等问题,并非赡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生活困难”,通常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妻子生活困难,并且丈夫有负担能力,妻子可以要求丈夫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而不是赡养费。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等因素,来确定帮助的具体方式和数额。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一次性给付金钱,也可以是提供住房等。
所以,诉讼离婚时妻子不能要求丈夫支付赡养费,但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要求丈夫给予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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