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后还能撤诉吗?
我有个案子被法院移送管辖了,现在我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继续打这个官司了,想撤诉。但不知道在移送管辖之后还能不能撤诉,也不清楚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是怎样的,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撤诉呀?
展开


在法律领域,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撤诉则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那么移送管辖后还能否撤诉呢?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只要是在法院宣判之前,原告都有权利申请撤诉。 移送管辖只是案件在不同法院之间的流转,它并不会影响原告撤诉的权利。当案件被移送管辖后,新的受移送法院就成为了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原告如果想要撤诉,就需要向新的管辖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在接到原告的撤诉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撤诉是否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是否规避法律等。如果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准许撤诉;反之,如果存在上述违法情况,法院则可能裁定不准许撤诉。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诉讼程序就会终结。原告如果日后再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除了离婚案件等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法院一般会受理。但再次起诉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证据的收集难度可能会增加等。所以,原告在决定撤诉时,一定要慎重考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