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还能上班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已经认定下来了。但我现在身体感觉恢复得还可以,想着能不能回去上班。我不太清楚认定工伤后在法律上对于上班这事儿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限制之类的,所以想问问大家认定工伤后到底能不能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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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是否能上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了解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其后续的工作安排要根据身体恢复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原则上是不需要上班的,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但如果职工身体恢复良好,经医疗机构证明可以提前结束停工留薪期回去上班,那么也是可以的。 另外,如果停工留薪期已满,职工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能够胜任原工作或者其他工作。如果劳动能力鉴定表明职工可以从事适当的工作,那么职工就应当按照单位的安排回到工作岗位。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职工因工伤丧失了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那么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伤残待遇,安排合适的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等。所以,认定工伤后能否上班,关键在于职工的身体恢复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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