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上班没买社保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在工地上班,即便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比如在工地上,因为建筑材料掉落砸伤,或者长期在粉尘环境下工作患上尘肺病等情况,都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没有给职工购买社保。不过,这并不影响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即使没买社保,劳动者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没买社保的情况下,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所以,如果你在工地上班没买社保,受了工伤后,要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