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不能任选了吗?
我之前发年终奖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不同选择方式。但听说现在不行了,想了解下是不是真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这对我实际拿到手的年终奖金额会有多大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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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终奖计税方式的相关规定经历了一些变化。在过去,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然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这意味着,至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个人对于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还是有选择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计税方式。比如,如果你的综合所得较低,可能选择并入综合所得纳税更划算;如果综合所得较高,单独计税可能更合适。大家可以通过一些税务计算工具或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来确定哪种方式能让自己缴纳更少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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