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不了案是否会被拘留?


在探讨立不了案是否会被拘留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立案和拘留的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立案是有一定条件的,只有满足“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才会立案。 通常情况下,立不了案意味着可能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对当事人进行拘留的。因为拘留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需要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也就是说,只有当当事人符合上述这些法定的拘留情形时,才可能被拘留,而不是因为立不了案就会被拘留。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便案件最终没有立案,但当事人可能存在违反治安管理等其他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罚。所以,如果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符合治安拘留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会被治安拘留,但这和立案与否并无直接关联。 综上所述,立不了案本身不会直接导致被拘留。拘留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符合法定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在报案过程中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仅仅因为案件不被立案是不会被拘留的。但如果存在违反治安管理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