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我和另一半写好了协议离婚相关内容,但现在有些犹豫,想知道在 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反悔。不清楚是签了协议就不能变了,还是在某些条件下还能有改变的可能,想具体了解下关于写了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各种规定和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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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还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是没有生效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在没有完成这个关键步骤前,双方都有重新考虑和改变想法的机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就表明在未登记前,协议处于未生效状态。
其次,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反悔了。一旦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不过,在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以反悔。比如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欺诈方或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要是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存在重大误解,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误解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条款。但要注意,子女抚养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条款,通常不能以反悔为由进行变更 。总之,协议离婚后的反悔问题比较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