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能判离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孩子坚决不同意。我们实在过不下去了,感情已经破裂。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因为孩子不同意就不判离呢?我很关心这个结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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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是否同意并不影响法院对离婚的判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感情破裂的情形,并且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其次,孩子的意愿更多地会体现在抚养权的判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孩子对于父母离婚的态度一般不在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考虑范围内,但在抚养权问题上,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意见会被尊重。综上所述,孩子不同意父母离婚,并不影响法院依据夫妻感情状况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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