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保险公司理赔完后就不能找打人者索赔了吗?
我被人打了,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理赔。但我心里还是觉得有些憋屈,总感觉自己的损失可能没完全得到弥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是不是就不能再找打人者索赔了?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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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保险公司理赔完后,是否还能找打人者索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是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损失的补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已经足以弥补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再向打人者索赔。因为保险的作用之一就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以减轻被保险人的损失。例如,被保险人因被打产生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等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全额赔付了1万元,此时被保险人的损失已得到弥补,通常就不能再向打人者索赔。 然而,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剩余部分。例如,被保险人因被打造成的损失总计2万元,而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只赔付了1.5万元,那么对于剩下的5000元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向打人者索赔。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打人者对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当保险赔偿不足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打人者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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