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判例是怎样的?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和对方签了合同,合同里没说谁先履行义务。现在对方没履行他那边的义务,还要求我履行我的义务,我就没答应。我听说这可能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想知道有没有类似的判例可以参考下,看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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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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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以下通过一个具体判例来进一步说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特定规格的设备,乙公司负责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将设备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收到设备并验收合格后的一周内支付货款。然而,到了交付日期,乙公司仅交付了部分符合规格的设备,还有一部分设备未交付且已交付的部分设备存在一些质量瑕疵。此时,甲公司以乙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由,拒绝支付全部货款,仅同意按照已交付且合格的设备价值支付部分款项。乙公司则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支付全部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最终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判决。因为双方的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乙公司有交付符合质量要求且全部设备的义务,甲公司有支付货款的义务。由于乙公司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全部货款。法院判决甲公司只需支付已交付且合格设备对应的货款,对于未交付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对应的货款,待乙公司履行相应义务后,甲公司再进行支付。 从这个判例可以看出,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司法实践中是有明确适用的。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该权利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不过,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双方的债务具有对价关系。而且,当事人行使该权利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滥用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只是部分不履行或者履行存在轻微瑕疵,另一方当事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只能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交货凭证、质量检验报告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建议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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