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剖腹产时脾脏破裂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剖腹产时脾脏破裂了,这让我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很大痛苦。我不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医疗事故,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界定和处理的。
展开


要判断做剖腹产时脾脏破裂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二,要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行为。其三,这种行为是出于过失而非故意。其四,该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在剖腹产过程中出现脾脏破裂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医护人员在手术操作时违反了正常的手术流程、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等,比如手术动作粗暴、操作失误等过失行为导致的,并且脾脏破裂给患者带来了人身损害,那么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然而,如果脾脏破裂是由于患者自身的特殊体质、病情复杂等难以预见和避免的原因导致的,医护人员在整个过程中已经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就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依法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