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长春有套房子面临拆迁,不太清楚当地的拆迁补 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不知道补偿是按面积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也不了解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外,还有没有别的补偿项目。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标准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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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
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在长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进行评估。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征收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长春市,一般会综合考虑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