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罪有什么特点?


商业贿赂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它是一个类罪名,包含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商业贿赂罪的特点。 首先是主体的特定性。商业贿赂罪的主体通常是参与商业活动的经营者或者与商业活动密切相关的人员。在商业贿赂犯罪中,行贿方一般是为了谋取商业利益的经营者,而受贿方可能是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例如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供应商为了获得订单向采购方的负责人行贿,这里供应商就是行贿主体,采购方负责人可能就是受贿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同身份的主体在构成商业贿赂犯罪时适用不同的条款。 其次是目的的商业性。行贿人给予受贿人财物等好处,其目的是为了在商业活动中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进而获取经济利益。比如一家建筑公司为了能够中标一个工程项目,向招标方的相关人员行贿,从而获得了项目。这种行为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在商业竞争中胜出,获取经济回报。 再者是行为的隐蔽性。商业贿赂行为往往不会公开进行,而是以各种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其贿赂的本质。常见的方式包括以回扣、手续费、咨询费、介绍费等名义给予财物,或者通过赠送礼品、提供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非货币形式进行贿赂。这样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监管和制裁。 另外是危害的多重性。商业贿赂罪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一些原本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获得交易机会,导致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影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还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同时,商业贿赂行为还可能滋生腐败现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 最后,商业贿赂罪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它既可以表现为直接给予财物,也可以是给予财产性利益,如提供免费的房屋装修、免除债务等。此外,贿赂的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个人,还可能包括单位。例如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政府的补贴、优惠政策等,向相关政府部门行贿。 总之,了解商业贿赂罪的这些特点,有助于我们在商业活动中保持警惕,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