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有什么特征?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下面来详细介绍法定继承的特征。 首先,法定继承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般与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特定的身份关系。例如,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这一特征体现了法律对亲属关系和家庭伦理的尊重与维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法定继承具有强制性。这里的强制性并非是指强迫人们进行继承,而是说在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时,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都由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来改变。比如,被继承人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原则进行继承。即使继承人之间想要自行改变继承顺序或分配比例,也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过,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遗产进行分配,但这种协商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再者,法定继承具有补充性。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才会适用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当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只有在遗嘱继承无法实现时,才启动法定继承程序。这体现了法律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同时也保证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配。 最后,法定继承具有限定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是由法律明确限定的,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同时,在遗产分配方面,法律也规定了一定的原则,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些规定既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公平和合理的原则。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的这些特征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法定继承制度的框架,保障了遗产继承的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