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网络侵权有哪些特点?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随意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感觉网络环境里侵权行为好像很常见。我想了解一下网络侵权有啥特点,比如和现实中的侵权比起来有啥不一样,遇到网络侵权又该从哪些方面去判断,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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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网络侵权的特点。 首先是隐蔽性。在网络环境中,侵权者可以轻易地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们可能使用虚假的账号、IP地址等进行侵权行为,这使得被侵权人很难确定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例如,有人在匿名论坛上发布诽谤他人的言论,受害者往往难以追踪到发帖人的真实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由于侵权者的隐蔽性,权利人在通知时可能无法准确提供侵权人的信息,给维权带来困难。 其次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网络具有即时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侵权信息一旦发布,瞬间就能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开来。一条侵权的视频、文章等可能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和浏览,造成的影响难以控制。比如,一段恶意剪辑的视频可能在几小时内就获得数百万的播放量,对被侵权人的名誉等造成极大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而网络侵权的快速传播和广泛影响,会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准确计算。 再者是侵权证据容易灭失。网络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极快,侵权内容可能会被轻易删除或修改。如果被侵权人没有及时固定证据,就可能面临证据缺失的问题。比如,网页上的侵权文章可能随时被删除,导致无法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但这也增加了维权的复杂性和成本。 最后是主体复杂。网络侵权涉及的主体众多,包括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等。不同主体在侵权行为中可能承担不同的责任。例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要求在处理网络侵权案件时,需要准确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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