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生犯罪,谁承担责任?
我家孩子今年12岁,前段时间跟人起冲突,把对方打伤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儿童犯罪的情况,到底是谁来承担责任呢?是孩子自己,还是我们家长?具体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展开


在法律里,当儿童实施犯罪行为时,责任承担的判定需要依据儿童的年龄和具体行为情况来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儿童未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其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监护人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此外,对于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年人,即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会受到一些相应的矫治和教育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