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第一监护权归谁?


在探讨离婚后孩子的第一监护权归谁之前,我们先明确监护权的概念。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简单来说,就是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健康等各方面进行照顾和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使父母离婚,也不影响其对子女的监护权,双方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所以,从法律层面讲,不存在“第一监护权”这种严格意义的说法。不过,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后通常会确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则有支付抚养费、探视孩子等权利和义务。 在确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时,法院主要会依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往往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比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另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条件较好的一方。此外,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 总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