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判给父亲,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


首先,我们来探讨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的情形。在法律上,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以下几种情形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第一,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而父亲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比如说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且一直未能治愈,这种情况下出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第二,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例如母亲经常外出不顾孩子,对孩子的生活、学习等不管不问,而父亲一直积极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这种情况下父亲争取抚养权会更有优势。 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例来判断。比如母亲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接下来,我们看看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抚养权判给父亲还是母亲,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比如,抚养权判给了母亲,父亲就享有探望权,母亲有义务协助父亲进行探望。同时,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比如,如果父亲在探望过程中对孩子有暴力行为,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父亲的探望权,待父亲改正后,再恢复其探望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