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是许多夫妻关注的焦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抚养权的基本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教育、保护、照顾孩子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法院通常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两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或者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互不支付抚养费等。只要这种协商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决。其中,孩子的年龄是一个重要因素。根据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工作稳定性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总之,在离婚时确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