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小孩子抚养权是怎么判定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小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是怎么判定小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想了解下民法典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依据哪些方面来判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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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对于离婚时小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较为明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那么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还有双方的个人品行,比如是否有不良嗜好等。此外,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又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予以优先考虑。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总之,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核心出发点是保障孩子的权益,为孩子创造最有利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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