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让我纠结的就是孩子抚养权问题。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什么样的情况孩子会判给我,什么样的情况会判给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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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对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年龄段孩子抚养权的判定规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的陪伴和哺育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所以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 总之,民法典在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始终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合理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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