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案件中孩子怎么判,有法律依据吗?
我和配偶正在闹离婚,现在最让我发愁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都想争取到抚养权。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夫妻离婚案件中孩子的判决是怎样规定的,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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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一系列原则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还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比如孩子还在喝母乳阶段,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过,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也可随父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收入、住房等情况。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更好的教育资源,这在争取抚养权时是一个优势。还有双方的生活习惯、道德品质等方面。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低。另外,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孩子一直和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听取他们的意见,看他们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总之,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从孩子的利益出发,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综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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