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我很想知道,在法律规定的底线情况下,离婚时孩子一般会怎么判呢?我特别担心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想提前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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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复杂且需要综合考量的问题,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较强,母亲在这个阶段通常更能给予孩子细致的照顾,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孩子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教育程度等。例如,一方的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或者一方有稳定的住所、良好的生活习惯,能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这些都会成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此外,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抚养权时也会被法院优先考虑。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和需求,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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