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产生了分歧,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看经济条件,还是其他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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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作出了相关规定,原《婚姻法》已废止。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比如,小李和小张离婚时,他们的孩子还不满两周岁,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孩子由小张(母亲)直接抚养。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多方面因素。例如,父母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可能就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予以考虑。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比如,小王和小赵离婚时,他们的孩子已经十岁了,孩子明确表示想和父亲小王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尊重孩子的这个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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