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主要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为强烈,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孩子还处于哺乳期,母亲在喂养和照顾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包括居住的稳定性、周边的教育资源、生活设施等;双方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如果一方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加班出差,可能就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还有父母的品德和教育理念等。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可能就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比如孩子在长期的生活中,和某一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更希望和这一方继续生活在一起,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这种意愿。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比如孩子从小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和爷爷奶奶感情深厚,且爷爷奶奶身体状况良好、经济条件也不错,愿意继续帮忙照顾孩子,那么在抚养权判定时,这会是一个对父亲有利的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相当,通常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法院也可能会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