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
我家孩子现在还未成年,我和孩子他爸离婚后一直是我在抚养孩子,他出抚养费。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他这种给抚养费的情况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呢?是孩子成年就可以不给了,还是有其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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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通常就结束了。因为十八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自然人已经成年,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原则上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来维持生活。 然而,现实生活是复杂多样的,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是因为这类子女虽然还未达到十八周岁,但已经能够凭借自身劳动实现经济独立,具备了自我抚养的能力。 另外,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例如,子女虽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还在高中阶段读书,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父母就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是到子女十八周岁,但在十六周岁以上能以劳动收入维持生活以及成年后不能独立生活等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情况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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