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养老退税一定要分摊吗?
我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在办理养老退税时,不太清楚是不是一定要和他们分摊退税额度。不知道能不能我一个人申请全额退税,还是说必须要和他们一起分摊,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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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退税问题上,并不一定非要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这意味着,如果是独生子女,就不存在分摊的问题,可以直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对于非独生子女,虽然规定了可以分摊每月2000元的额度,但也有特殊情况。非独生子女之间可以通过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方式来确定扣除额度。如果兄弟姐妹之间进行约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也就是说,非独生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分摊方式,不一定非要平均分摊。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每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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