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稳定工作,抚养费应该怎么出资?
我没有稳定工作,收入不太固定。现在涉及给孩子出抚养费的问题,我实在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用什么方式来出资抚养费。我很担心给少了会影响孩子生活,给多了我自己又负担不起,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我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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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的费用。即便没有稳定工作,也需要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没有稳定工作的情况,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如果确实没有收入,可经与对方协商,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另外,如果一方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支付抚养费,也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减少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抚养义务,当经济状况好转时,仍需按照合理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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