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探视应该多久一次?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他抚养。我很想念孩子,想多去看看他,但前夫说不能让我频繁探视。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一般多久探视一次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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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时间的确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探视权,通俗来讲,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去看望孩子、和孩子相处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也就是说,首先,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双方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学习安排,以及各自的工作、生活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每周探视一次,每次半天;或者每月探视两次,每次一整天等。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探视时间和方式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生活和学习习惯等因素。例如,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可能会判决探视时间相对短一些、次数多一些;对于年龄较大、有一定自主意识的孩子,法院也会适当考虑孩子的意愿。此外,如果一方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比如探视方有酗酒、暴力等不良行为,法院可以依法中止其探视权。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视权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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